2016年8月22日 星期一

因果輪迴的科學證明 38



(三十八)

史蒂芬森教授,這位維吉尼亞大學精神心理學家,從事輪迴研究四十多年,發現一些規律,他說,這是一個生理學的現象,人身上都有胎記,那是與生俱來的,一出生身上就有的記號。從現代生理學的角度來說,理論上有兩種解釋:一是遺傳,胎記是遺傳的,父母有,身上就會有。另一種是人出生的時候,身體可能受到創傷,因此留下傷口的胎記。這兩種理論只能解釋胎記產生的百分之六十,剩下百分之四十是無法解釋的。史蒂芬森教授提出,人的胎記往往跟前世有密切的關聯,過去生中,如果是被刀刺死或是被車子撞死,身上所受的傷口,往往會留到下一世成為胎記。這種理論在他的近作《輪迴學與生物學的交會》(Where Reincarnation and Biology Intersect)中提出來。下面就利用書上的案例,來解釋一下他是怎麼提出這種胎記理論的。

文摘恭錄 — 因果輪迴的科學證明
鍾茂森教授主講